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23年度周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提名工作,根据《周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和要求
2023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工作采取单位提名的方式进行。各县(区)科技局、高等院校、市直有关单位为项目提名单位,负责提名本地区和本单位的项目并做好提名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各提名单位负责收集、审核项目材料,汇总盖章后统一报送)。
二、奖项设置和提名条件
周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
1.项目推广应用必须满1年以上(2022年1月1日前推广应用),并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2.需要验收或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必须完成验收或审批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1年以上(即2022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3.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应开具相应实验动物审查合格证明。
4.项目如曾列入省、市级及以上计划的,应当在项目整体完成且验收通过后提名,并提供计划下达单位的验收结论(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
5.国家公务员一般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6.不得提名涉密项目。
三、提名材料上报要求
1.提名材料(含主件和附件)是科技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提名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各申报单位填写。提名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提名书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2.主件:《周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提名书分为电子版提名书和纸质版提名书。纸质版提名书和电子版提名书内容应完全一致,纸质版提名书须在电子版提名书确定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纸质版提名书上报一份。
3.附件:1、研究报告;2、查新报告;3、其他支撑材料: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论文专著(核心期刊论文须提供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收录的相关证明复印件)、第三方评价(如科技成果评价证书、技术检测报告、验收结论等)、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等材料需提供复印件,项目应用证明佐证材料须提供原件。
4.每个项目的全部提名材料(提名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提名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再另加封面,封面纸张以白色硬纸。提名材料概不退回,请各项目完成单位自留底稿。
5.在以往年度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中使用过的论文严禁再次作为支撑材料提供,一经发现均认定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并取消参评资格。
四、提名时间及地点
提名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4月25日—5月31日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周口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联系电话:0394—8273260
邮箱:751992772@qq.com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