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周口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周口市科技局 时间: 2022-08-26 16:59:3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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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根据《周口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周科[2022]27号)、《周口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周科[2022]28号)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周口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周口市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包括综合性众创空间和专业化众创空间)。

二、申报材料

申报认定、备案周口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单位,请分别按照附件1、2要求准备相关材3份(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要求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三、申报流程

(一)材料提交。申报认定、备案周口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料。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书籍式装订,一式、众创空间的,请将申报材料报送归口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二)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情况,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按申报类别分别汇总形成各类孵化载体申报汇总表,并出具推荐函,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在规定的日期前报送至市科技局。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申报,并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审核推荐和报送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要恪守科研诚信要求,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列入失信单位名单。

(三)请各归口主管部门于9月2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和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喜明 秦圆慧  

联系电话:0394-8273762

电子信箱:zkgxk@126.com

附件:1. 周口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2. 周口市众创空间申报书

3. 2022年度申报周口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

4. 2022年度申报周口市众创空间推荐表

附件1-4.doc


 2022年8月26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科技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