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周口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周口市科技局 时间: 2023-11-27 10:18:1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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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防控协同研究网络布局,根据《周口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我市拟开展2023年周口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周口市境内注册的医院法人单位,所申报疾病领域具备药物临床试验资格;

  (二)具备开展临床试验的能力及平台;

  (三)5年内在申报领域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临床研究方面科技成果奖励不少于1项或在申报领域牵头主持过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计划临床研究项目/课题;

  (四)能够建立覆盖全市主要区域医疗机构紧密协同的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并依托网络加强协同研究、科技创业、适宜技术推广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服务能力;

  (五)中心依托单位能够为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六)中心主任应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申报事项

  (一)三级甲等医院限报3个疾病领域,二级医院医院限报2个疾病领域,其他医疗机构限报1个疾病领域。

  (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各县(市、区)科技局推荐上报,市直医疗机构可直接上报。

  (三)申报单位须提交《周口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格式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3份及申报材料电子版。

  (四)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12月12日前报送市科技局生物医药与科普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倩 苑璐

  联系电话:0394-8273761 15518117611

  电子邮箱:zkssfk@163.com

  联系地址:周口市招商大厦1411室

  附件:周口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

周口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docx

周口市临床医学中心申报书2023.doc

  2023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科技局管理员